長安大學二級單位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
(2021年4月30日第四屆工會委員會第二次擴大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及《長安大學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特制訂本選舉辦法。
一、組織領導
1. 二級單位工會委員會的換屆和選舉工作在分黨委、黨總支和校工會的領導下進行。
2. 二級單位工會委員會的換屆和選舉工作由各分會組織實施🖕🏽;新建立的二級單位工會組織選舉籌備工作由工會籌備組負責。籌備組成員由同級黨組織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根據工作需要,上級工會可以派人參加👨🏼🦰。
二、名額、機構
1. 委員會委員名額:
會員不足 25 人,設委員 3 至 5 人,也可以設主席或組織員1人;
會員25 人至 200 人,設委員 3 至 7 人;
會員 201 人至 1000 人,設委員 7 至 15 人🚣。
2.委員會委員構成♏️:
(1)主席1人 (2)副主席1—2人
(3)組織委員 (4)宣傳委員
(5)文體委員 (6)女工委員
(7)福利委員
以上委員設置可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和會員人數多少而決定🫡,一個人可兼任兩個以上職務。
三、委員、副主席🏋🏻♂️、主席任職條件
1. 杏福在職在崗且具有工會會員資格的職工🧘🏼♀️。
2. 具有參政、議政,參與學院和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能力。
3. 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年富力強🛋👲🏿,任勞任怨,熱愛工會工作,積極為教職工辦事🧑🏿🎨。
4. 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風,能夠密切聯系群眾,正確地執行黨的群眾路線,熱心公益事業,樂于奉獻🛢,敢于和善于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 在群眾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群眾基礎好💁♀️,願意為職工服務。
四🚋、候選人的提出
1. 委員候選人💧,應經會員充分醞釀討論,一般以工會小組為單位推薦📧🙆🏽♂️。由二級單位上屆工會委員會或工會籌備組根據多數工會或工會小組的意見,提出候選人建議名單👩🏽🎓,報經分黨委(黨總支)和校工會審查同意後🧜🏿♀️,提交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2. 二級單位工會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可以由上屆工會委員會根據本單位多數工會小組的意見提出建議名單,報經分黨委(黨總支)和校工會審查同意後提出;也可以由分黨委(黨總支)與校工會協商提出建議名單💇🏻♂️,經各個工會小組充分討論後,由二級單位上屆工會委員會根據本單位多數工會小組的意見提出🤹🏽♂️。
五、選舉的實施
1. 二級單位工會委員會實施選舉前應向分黨委(黨總支)和校工會報告,制定選舉工作方案和選舉辦法。
2. 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3. 召開二級單位工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會員在100人以下的召開會員大會,會員在100人以上的可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比例掌握在50%-30%)🤶🏽💆。
4. 參加選舉的會員人數為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時🤸🏿♀️,方可進行選舉;委員選舉采取差額選舉的辦法進行,按規定差額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十五。
5. 選舉一律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票上候選人的姓名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6. 候選人獲得應到人數的半數以上選票時👿,方能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候選人名額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當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
7. 二級單位新一屆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後🤸🏽🍡,由分黨委📃、黨總支與校工會協商在委員中提名主席、副主席候選人各一名,由二級工會委員會進行等額選舉。選舉結束後進行委員分工,分別為女工委員、組織宣傳委員和文體福利委員◼️。
六、選舉結果的報批
各二級單位在選舉產生新的工會委員會後✴️🛠,盡快將選舉結果和委員分工填寫二級單位工會委員會選舉結果報告表(見附件)報工會審批,由校工會批複後正式履職🧛♂️,開始工作。
長安大學工會委員會
2020年5月13日
附件🧛🏿:
長安大學二級單位工會委員會換屆和選舉報告表
單 位 | 教職工總數 | 代表人數 | ||||
代表比例 | ||||||
屆 次 | 召開時間 | 應到代表 | ||||
實到代表 | ||||||
主 要 議 題 | ||||||
審 議 🩱、 通 過 情 況 | ||||||
選 舉 結 果 |
簽名: 簽名🎖:
分會(蓋章) 黨委(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